3)第一千零二十四节 恐怖的安东 1_我要做皇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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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干预其他人。

  原因很简单,假如去其他人的地盘,出了事情,引来安东都护府甚至备盗贼都尉的大兵,那大家就都要吃不了兜着走了。

  于是,黄老派的避世派的理想社会。

  鸡犬相闻,老死不相往来,居然在这个冬天的新化城里,得以实现。

  “娘的!”一个穿着粗麻布上衣,衣面里裹着一层兽皮保暖的大汉举着酒壶,咕咚咕咚的大口大口的喝光了大半壶酒,然后一抹嘴唇,大大咧咧的对着左右说道:“这安东这地方啊,什么都好,就是冬天冷死人冽!早知道,俺就该带着大伙在秋天返回河内,省的在这里受罪了!”

  “大兄说的是!”周围几个壮汉也都点点头,表示赞同。

  不过,这也是嘴上说说罢了。

  谁舍得离开安东?

  难道就不怕明年春天,冰雪融化时,去年花了好大力气,死伤了许多兄弟才抢到的地盘被人占去?

  更何况,在这片财富之地。

  哪怕只是少淘一天金,损失都是数金甚至十几金的天文数字!

  以往大家在河内给商贾跟豪强当狗,昧着良心,欺压同乡,甚至害人性命。

  主人们高兴了,才会施舍一点好处。

  然后,若是有事,大家就需要拿命来博!

  哪比得上在这安东,大口吃肉,大碗喝酒,还能寄钱回家,养活家小,甚至送子嗣进学?

  做游侠的,谁愿意自己的子孙后代也跟自己一样,被官府缉捕,被乡邻唾弃,为权贵之彘犬?

  以前,大家是没有机会,也没有希望!

  但,如今天子一手考举,一手屯垦,让众人看到了希望。

  只要赚到钱了,将子嗣送到一个名师那里,学习三年五载,然后,再去长安参加考举。

  靠学问说话,用本事给家族挣一个光明的前景!

  所以,尽管这安东竞争激烈,大家伙为了把守住自己的淘金地段,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。

  甚至,还要在冬天忍受着安东的极夜和彻骨的寒冷。

  但,大家伙都是心甘情愿。

  自己这辈人,大字不识一个,出身更是卑微无比。

  只能靠着这条贱命和这身力气,给子孙后代,谋一个前程。

  “我听说,今年朝廷又要跟匈奴开战!”一个汉子说道:“娘的,可惜俺在安东这边,不然,定然去投军……”

  其他人闻言,也都是垂头丧气。

  当今天下,公认的大丈夫豪杰的应许之地,就是军队了。

  赳赳武夫,国之干臣,天子羽翼,社稷爪牙,黎庶子弟!

  整个帝国,从上到下,都以家里有军人为骄傲。

  因为,军人地位高啊!

  若家里能有一个从军的正卒,那阖家都是与有荣焉。

  地方上的胥吏,根本不敢盘剥。

  若出一个野战军的正卒,那就是全亭的光荣了!

  不仅仅家里父母兄弟,都会受人尊敬和高看一眼,甚至就是苛捐杂税,也没人敢摊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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