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千一一三章 要做“英雄”还是“懦夫”?_重生浪潮之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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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潮,自然是由索罗斯手下的那八家庞兹会率先引爆的。

  既然已经有庞兹会跑路了,民众们也不是傻子,不可能看着自己的凭单白白被人卷跑的,该请假的请假,请不来假的就旷工,纷纷跑到自己凭单所在的那个庞兹会去一看究竟。

  毕竟一天的工资才几个钱,而一百美元则基本上相当于他们四五年的工资,这要是没了,那才叫哭呢,更别说有好多人还在等米下锅。

  结果很显然,在索罗斯跑了之后,鲁茨科伊以及其手下那些亲朋好友的庞兹会自然也跑了,甚至像鲁茨科伊的亲侄子,跑的速度比索罗斯其实还快,前天一早就已经坐飞机飞到了法国。

  只剩下其他一脸懵逼,啥都不知道的庞兹会。

  不是说好了,坚持个两三个月,把更多的人给骗进来之后,再杀猪的吗?

  怎么这还不到一个月,一分钱不掏,就要跑路了?

  没这么做事的吧?

  就算是钓鱼,这要在鱼钩上挂个蚯蚓,饵料什么的才行吧?

  一些傻愣愣,消息并不灵通的庞兹会主还以为只是一场小风波,觉得抗一抗也就过去了,甚至还同意了民众们的意见,提前把该给民众们的十美元给了。

  “可谁知道,蜂拥而来的民众越来越多,这些庞兹会主准备的钱很快就被散尽,付不出钱来,然后就被这些民众吊起来毒打了一顿,有的甚至还闹出人命,死了人。”

  这些民众把凭单交给庞兹会的时间不尽相同,那么按道理拿钱的日子也不尽相同才对,可现在,这些民众那顾得上那么多,看到钱,就恨不得动手去抢。

  而这些庞兹会主,虽然准备了一些钱,但也承受不了这么人来挤兑,自然很快就没钱了。

  说这些话的时候,别列佐夫斯基嘴角微翘,满是讥讽。

  虽然他是苏维埃人,从出生这一刻就在苏维埃,接受的也是苏维埃的教育,在这片土地上工作,结婚,但自从他穷的连饭都吃不起,衣服都洗的发白,连洗发露都买不起,只能用洗衣粉洗头的时候,他对这个国家就爱不起来了。

  而他作为犹太后裔,他也不爱犹太人,反而觉得那是一个在一千年前就应该消失的落后存在,如果了解犹太人的教义制度,就会发现其实跟阿拉伯人的教义制度并没有太大的差距,毕竟生活在一个地区,文化相互影响。

  只是阿拉伯人在几十年前,还没有在中东发现石油的时候,还是一幅土著的形象,即便王室也要衣不遮体蹲在荒漠上,想办法讨生活。

  位处利雅得市中心的国王大厦如今是沙特的标志性建筑,但曾经的这里只有几间破旧的土房屋。

  没办法,谁让伟大的阿拉伯帝国已经在十一世纪的时候,就以不复存在了。

  对于他来说,唯一能称得上家的地方,值得他誓死守卫的人,那就是擎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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