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二二零章 吾之所欲,无他,唯中国之强大耳!_乱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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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‘不时差人易服色,暗访查,有廉者立加将擢,贪者立拿斩首,传示各府州县’,如此雷厉风行,荡涤污秽,以致很快便‘全滇之官无一人敢要钱者’。”

  “第二,开言路。”

  “立登闻鼓,凡政有不便于民,许地方头人赴诉,立即除之;有可以便民者,立即行之。”

  “又传令地方,不论士绅军民,有为地方起见,即一得之愚,亦许进言,立引见,不许拦阻,即妄诞之言亦不深究。”

  “第三,行‘履亩科租’法。”

  “将部分州县和卫所的田地,‘分为营庄’,派大西军偏裨管理,踏勘田地所出,与百姓平分,然后在官府所征的那一半中,拿出五分之一,拨给田主——即田主所得,为收成总额的十分之一。”

  “算一算,这个收成的分配,大约是官四、民六。”

  狮子插一句,“分为营庄”——其实就是变相的“土地国有化”啊!

  产权,名义上还是“田主”的,可是,处置权、收益权,已经被政府拿走了。

  “这个收成,官府征走一半,看似重赋,不过,这是一次过的,除此之外,耕者既不必向田主交租,也再没有其他的苛捐杂税,较之以前,所得不是少了,而是大大的增多了——以前,田主、官府各种盘剥之后,耕者之所得,可能只剩下二、三成了!”

  “因此,耕者皆大为踊跃,当年的收成,就倍于往昔;次年,又是大熟;第三年,还是‘大有年’——可谓五更丰登了!”

  “官府、小农两利,倒霉的,自然就是‘田主’了。”

  “不过,倒霉也有限——虽然只能拿收成的十分之一,但因为‘蛋糕做大了’,这个‘十分之一’,虽还是比不得之前的‘二分之一’、‘三分之二’,可也差不了太多,至少,生活有着,饿不着肚子!”

  “因此,对于‘履亩科租’,田主们只是腹诽,尚不至于铤而走险。”

  “第四,铸铜钱。”

  “‘铸铜钱’三字,说起来、听上去,平平无奇,然而,对于云南,却是改天换地的一件大事!”

  “说来吊诡,云南产铜,中国铸钱用铜之半,出自云南,然而,云南自个儿,直到前明万历之时,仍以贝币交易!之后,虽经官府倡导,逐渐使用银、铜,但民间交易,贝币依旧畅行其道。”

  “孙可望令有司铸‘兴朝通宝’,并以霹雳手段,大力推行,三令五申,严敕人民弃贝币、用铜钱,违其令者,劓之乃至刖之!直至罪死!”

  “不过短短一年,铜钱流通全滇而贝币绝迹!”

  “竹兄,这真正是一个奇迹!——匪如此,哪里来的百业兴旺?云南又如何可以同中国其他省份,彼此交通,互惠有无?”

  “第五,整顿盐课。”

  “云南产铜之外,还产井盐,这亦是一大利薮,只是以前重视不够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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