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零八章 宏图_乱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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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切爵职,回府读书思过,未奉明诏,“跬步不许出府门”。

  另,家产发回。

  朝野上下,再一次轰动了,人们的意外和激动溢于言表,都说,这真是“如天之仁”!

  拿前惇亲王奕誴做个对比:

  论所作所为,奕譞——已经“革去一切爵职”,不能再称“醇郡王”、“醇王”、“醇邸”,甚至,连“醇七”都不能叫了——其罪十倍于奕誴,奕誴是黜出玉牒,成了一个平头老百姓,奕譞呢,只是“革去一切爵职”,就是说,他还在玉牒,还保留了宗室的身份。

  奕誴是真正的“圈禁”,只不过圈禁的地点,不在宗人府,而是在烧酒胡同的原惇亲王府——朝廷在其中一角,隔出来很小的一个院子,围以高墙,作为他的监所。

  奕誴的家产,大半都被抄没,包括烧酒胡同的府邸——他的妻儿,不能再居住其中;留给他们的,只是家产的一小部分,以为生计之必需。

  奕譞虽然“跬步不许出府门”,却没有“圈禁”的说法,太平湖畔的原醇郡王府,还是他自己的。

  还有,“家产发还”,朝廷一个子儿也没有拿他的!

  事实上,睿王、曹毓瑛带队“查看家产”,本就没有将那些“家产”搬走“入库”,不过是登记造册、贴上封条——统统原地未动。所谓“发还家产”,派两个人过去,将这些封条撕了下来,就可以了。

  上谕之中,甚至连“不许会客”、“不许交接外臣”的话都没有。

  总括言之,奕譞顶多算是“软禁”,且是“软禁”在自己的家里,他依旧可以关起门来,做他的“七爷”。

  还有,大伙儿都留意到,上谕中,关于奕譞的行为,几乎照搬恭王代他上递的那个折子,什么“鬼魅上身”,“如颠似痴”,最终“丧心病狂”;什么“日夜痛悔”,“彻骨掏髓”,“剜心裂肺”,“泪尽泣血”;什么“痛定思痛,灵台明澈,尽晓昨日之非是矣”!

  不过,“劝进”荣安公主的那一部分,上谕之中,并未提及。

  大伙儿都明白,“上头”当然不至于找不到人另撰一篇辞意俱佳的谕旨,之所以要做这个“文抄公”,是要清楚表明,“上头”接受了恭六两兄弟的说辞,“下台阶”了。

  “矫诏造逆”四字,由始至终,未在上谕中出现。

  不过,也有极少数心思深刻的人,不无怀疑:“上头”做这个“文抄公”,会不会有这样的一层考量——万一,将来彼此又有什么地方不对付了,这就是一支“我当初受了你的蒙蔽”的伏笔?

  杞人忧天者,只是极个别的,绝大多数人,都觉得,这真是一道地地道道的“恩诏”!之前,一系列惊心动魄的大波澜带来的煞气甚至杀气,都被冲淡了许多,朝野上下,一时之间,颂圣之声盈耳,祥和之气大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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