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231.丛林趣事。_长生之又被人刨了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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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成了一个突突。

  仔仔细细的将拔了毛的鸡又清洗了一遍,扶苏将它们悬空着挂在树枝上晾,这时候诸葛应龙正好收集了一些干枯的树枝回来。

  摆好生火之后,把鸡放近,先弄干鸡肉上的水,然后涂了一层伏特加,放在明火上仔细过了一遍,再拿起来轻轻一弄,原本顽强的鸡毛现在直接乖乖服从了,整个鸡除了鸡头之外其他地方没有一点儿的毛。

  拿出工具刀,扶苏直接将三个鸡头切下来扔了,又挨个儿开肠破肚,将里头的内脏都清理出来剩下肌肉的部分。

  再砍下三根长直的云衫树枝,把外面的皮削了,将三只处理好的野鸡摊开串起来,举着放在火上去烤。

  整个过程行云流水没有丝毫的停顿,而且根本没要其他人帮什么忙,只不过二十分钟的时间,三只野鸡就从光线靓丽的样子变成了木串上准备拿来烤的样子。

  三只鸡一起烤,需要用四十分钟左右的时间才能完全烤熟,几个人便坐着一边聊着天一边等待着。

  “这森林里的霸主是是谁啊?”

  “狼?熊,还是其他的生物,老虎,狮子什么的?”

  林朝暮坐在石头上用手撑着头看着正在一边翻滚着烤架的扶苏问道,他们进来了这么久了,一个大个头都没有看见呢。

  “在西伯利亚森林当然是狼了,这里可是有四万只狼生存的。”

  诸葛应龙不假思索的说道,狼虽然没有其他大个头那么大的攻击力,但是它们团结啊。

  一条成年的费尽力气也打不过一头成年的棕熊,但是十只成年的狼呢,那便是什么都不怕了,因为其他的物种大多单独行动,棕熊也是单独行动的。

  “是红蚂蚁。”

  扶苏头也不回不紧不慢的回答。

  西伯利亚森林里,当之无愧的霸主,是个头很小很小的一种生物,它们的名字叫做红蚁。

  一只红蚁的长度不过三毫米,但是它们有着一个恐怖的数量,一种高度分化的社会性昆虫。

  红蚁食性杂,既可吃土壤环境中土栖的动物如蚯蚓,也吃农田害虫,还会取食作物,它们比较喜欢收集昆虫。

  这些家伙腹部末端的螫针,当爬上昆虫皮肤后会螫叮,并注入毒液。

  像其它蚂蚁一样,火红蚁的巢里大多数是不能生育的工蚁,还有一只有生育能力的女王,每一年女王都会繁殖一些有生育能力的“王子”和“公主”,让他们飞出巢交配,然后“王子”死去,“公主”——现在是女王了——飞到远处去另立家园。

  一个红蚁团队的数量非常恐怖,成熟的红蚁团队能够达到五十万只的数量。

  人被一只红蚁叮了一口,只会发生局部红肿伴着如火灼伤般的疼痛,随后数小时会有非常痒的无菌性脓泡出现,如灼伤红肿,并出现白色的小脓泡,二至三周才会恢复。

  但是成千上万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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